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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

来源:赣南日报 时间:2023-04-16 15:59:2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为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加快复苏,推动汽车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4月15日,我市出台《2023年赣州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将于4月至6月在全市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其中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赣州银行支持200万元(含税),鼓励和扩大汽车消费。

据悉,本次活动分政府消费券和赣州银行刷卡消费券,其中政府消费券面额分别为3000元、4000元、5000元,赣州银行刷卡消费券面额1000元;适用于家庭乘用车(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含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

消费券申领的条件之一是,4月22日10时至5月31日17时在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赣州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购置车辆的含税价不低于8万元。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于4月22日10时至5月31日17时期间登录虔城购平台,完整、准确、清晰提交奖励申领资料。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奖励。

对经审核符合政府消费券奖励条件的申领对象,在审核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发放政府消费券至申领人虔城购账户,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消费券自领取成功后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1个月,有效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无法使用并作废。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本次活动指定的限额以上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以及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等商家充值或消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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