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溺亡事故、“咸猪手”、两抢一盗……随着夏季的来临,气候和人们生活、娱乐方式的改变,社会治安形势也随之变化。守护夏日安宁、维护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各地政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治理“醉驾”、防溺亡、打击街面犯罪、夜间法律服务等工作,备受群众好评。
从今天起,法治经纬版推出“法治守护夏日安宁”专题报道,展现各地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改革创新,大力整治夏季社会治安问题,守护一方平安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成员几百乃至几千人的社交群,群里“静悄悄”,因为群主开启了全体禁言模式,但群里很多人都显示“在线”。时不时,群管理员发送一些视频图片至群里,内容不堪入目——涉及女性隐私部位或卧室、厕所等隐私场所,并喊话“想看更多精彩内容可私聊群主”。
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卧底偷拍群看到的一幕。
入夏后,偷拍行为增多。据公开报道,近期,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地铁场所均有违法偷拍被抓的案事件发生。记者调查发现,偷拍设备及偷拍视频在网上贩卖较为活跃,一条针对偷拍的黑色产业链已然形成。
社交群卖偷拍视频
设置主题每日更新
“无需付费,只用截图。在应用商城下载一款应用软件,扫一扫截图中的二维码看一分钟视频并加好友后,凭带用户ID界面的截图私聊我,就可以免费进偷拍群,里面各种原版视频免费观看。”
7月12日,记者在加入某社交群后,群主立马发来这条信息。进行上述操作后,记者被拉进一个名为“抄底资分享群”的群里,群里有少量的偷拍视频和图片。此时一个@所有成员的信息跳出:“预览群组只展示少量视频供大家体验,想看更多精彩内容可以直接私聊群主,加入付费SVIP群。”
为深入调查,记者加入SVIP群发现,与之前成员数千人的“抄底资分享群”不同,SVIP群只有300多人,但超过200人都显示近期上线或者在线,且该群上传的偷拍视频超过1000条,并以每天二三十条的频率更新。
“这里还有当天偷拍的内容,绝对不会是那种烂大街的资源。”该SVIP群群主宣称。
记者看到,这些偷拍视频多是在地铁、超市、车展等场所偷拍女性裙底的短视频。从摄像角度来看,偷拍者多是尾随受害者,在其背后伺机下手。同时还有一些来自宾馆房间、民房卧室的偷拍视频,视频右下角的时间显示,多为近两年来拍摄。
一名专门改装手机摄像头的网店老板告诉记者,在公共场所,上下班时间或人多的时候偷拍成功率高,人们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而如果用了改装摄像头的手机或偷拍设备,要比用一般手机偷拍成功率高很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偷拍群还以“特殊癖好”分门别类,以“厕拍”“宾馆拍”“洗澡拍”为主题设置。群主还会对已购买“偷拍会员”资格的人提供优惠,比如记者加入SVIP群后,就有管理员发来私信称可以六折优惠进入“厕拍”群。支付两三百元就能进入一个号称全部为当天偷拍内容的及时更新群。
这些偷拍视频都是从哪里来的?
据了解,有不法分子专门进行偷拍贩卖视频,还有人专门收购、收集偷拍视频,也有人通过上传自己的偷拍“作品”进行交换。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的图包资源就是从一名专门偷拍模特、网红的“业界大佬”处购得的,一套资源可以卖6000元以上;还有已经存在多年,专门在街头、公共场所拍摄裙底的人。
网店出售偷拍设备
手机改装镜头偷拍
有偷拍视频必有偷拍设备。这些偷拍设备又是从何而来的?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以“微型”“针像头”“伪装像头”进行搜索,找到数十家售卖针孔摄像头的网店,售卖的针孔摄像头各式各样。这些网店介绍称,针孔摄像头能够伪装于各种物品中,如插线板、保温瓶、车钥匙、加湿器、洗发水等。
记者联系其中一家网店的客服,对方很快发来一款针孔摄像头的实物图,其直径3.8cm,厚1cm,形状类似纽扣,只比硬币大一点。客服告诉记者:这些针孔摄像头有网络时可以实时监控,没网络时也可以录像再回放;有些需要再回安放处附近接收视频,有些则可以直接通过相应软件下载。
有的网店为了规避平台监管,封面图上内容都是“联系客服看图”,没有实物展示。有的网店“挂羊头卖狗肉”,用其他商品代替针孔摄像头,只有向客服咨询时才会得到真实售卖的物品信息。
此外,还有店家称可针对手机摄像头进行改装,花费1200元至3000元,市场上大多数品牌的手机都可以将前置摄像头改装到顶部,便于偷拍。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还有购买偷拍设备使用权的情况。一名贩卖者告诉记者,他们的偷拍视频都是实时更新的,摄像头都对着床、按摩椅等地方放置,“在购买针孔摄像头的使用权后,你可以观看近期视频甚至直播,至于看到的内容是什么就看你运气了,可能是居家日常,也有一些香艳画面,你懂得的”。
调查结束后,记者第一时间通过平台系统进行举报。客服告诉记者,平台对于出售违禁品的商家一般会进行关闭店铺等处罚。举报后24小时内,平台给记者发来了处理完成的通知,记者发现再点进之前举报的商品链接,商品已经下架,显示“商品已售罄”,但该店铺还在正常营业,店内其他针孔摄像头商品仍可以正常浏览和购买。
有商家告诉记者,他们根本不怕被举报,反正都是用小号注册的;就算被举报下架、封店,用其他账号再开个网店就是了。
实际上,销售和使用针孔摄像头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化监督源头治理
刑事打击形成威慑
打击整治偷拍黑色产业链,有关部门强力出击。
在公安部部署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打非法生产、安装、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拍偷窥违法犯罪,已侦破案件140余起,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0余名,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10万余件。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云云认为,一方面,需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加强生产厂商的资质管理,各大电商平台应对商家出售的敏感商品进行审核,督促商家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实名登记,让相关设备的来源和去处有迹可循;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胡云云注意到,近年来不少“偷拍女性裙底”者多受行政拘留处罚。他认为,相较于给受害者身心造成的伤害和高额的违法收益而言,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抵挡一些人的营利冲动。
“除行政处罚外,还可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而如果嫌疑人将偷拍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偷拍的内容又符合我国法律关于淫秽物品的范围界定的,则可能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胡云云说,对于偷拍黑色产业链上非法生产、销售等行为,也要发挥刑法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说,偷拍行为如果涉及“以牟利为目的”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可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传播偷拍所得的视频或图片,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即便没有“以牟利为目的”也不涉及传播情节严重的,偷拍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之前司法实践中已办理过针对猥亵儿童的案件。
“之所以当前一些偷拍者多受行政拘留处罚,主要还是因为过去刑事司法实践中‘以牟利为目的’或传播情节严重的‘门槛’较高,这就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谢澍说。
胡云云呼吁受害者发现被侵害后,要勇于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是依法不予公开审理的,所以被侵权人通过民事或刑事途径维权时不必有所顾虑。建议在起诉前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坚决向不法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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