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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光辉
促进售电侧开放应该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能够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目标,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应以问题为导向,这原本是没有值得怀疑的,然后事实上,新电改在实施过程中过于缓慢,以售电侧改革为例,作为售电侧改革的重要市场主体售电公司,在新电改确立了“放开两端、管住中间”的思路后,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的注册了,为了适应可能出现的新的售电业务模式,新电改主导成立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形成了事实上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齐头并进的格局。政策落实的循序渐进与市场主体的过激反应之间的矛盾导致业内对新电改成效的质疑,部分售电公司甚至开启了注销之路,由此也引发了对售电侧改革能否真正推进的质疑。质疑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关于售电公司这一市场主体目前存在的问题。
成立售电公司的合理性在于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到售电环节,目前大部分的电力输配电环节及售电环节都是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垄断经营的,作为电力系统两端的发电端的电厂和受电端的电力用户的选择性比较弱,电力用户的选择性则是更加的被动。放开两端,就意味着电力用户和发电厂之间有了对话的可能,对于削弱电网公司的输配电环节的“剥削”显然是有利的。这也意味着成立的售电公司的来源及资质不同对于消减电网公司的“剥削”的力度是有很多影响的。
将售电公司可以简单的划分为单纯的以售电业务为主的公司和其他类型的公司,单纯的以售电业务为主的公司实际上就是新电改夹缝中生存型的企业,业务模式不太可能具有多样性,盈利来自于统购统销的电力交易的垄断局面的瓦解,这类公司的业务内容也是售电侧改革当中应当推行的基本电力销售模式。其他类型的售电公司目前主要集中在是否有配网权或发电能力,这些公司实际中不能再简单的理解为服务型的售电公司,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和电网公司议价权的新型电力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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