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网(记者 葛泓雨)5月24日报道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天府新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机动车临时停车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天府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以下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对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万东北一路
(相关资料图)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遂州路
(二)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博览城路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潘家湾路
(三)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梦溪东二街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瓦窑南二街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鹿溪口北路
(四)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天工北一路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36路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37路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38路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41路
据悉,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占道停放机动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为违法停放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成都天府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需在该片区停放车辆的,应将车辆停放在路外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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